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?
编者按
2022年5月1日起,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正式施行。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、职责任务、处理程序、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,共6章50条。
《信访工作条例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,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,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
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;群团组织;检察机关;审判机关;监察机关;政协机关;行政机关;人大机关;党的机关等开展信访工作。
第三条
信访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; 信访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、集中民智、维护民利、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;是各级机关、单位及其领导干部、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、改进工作作风的 重要途径。
第四条
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匹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为民解难、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,坚守人民情怀,坚持底线思维、法治思维,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第五条: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:
(一)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。
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,确保正确政治方向。
(二)坚持以人民为中心
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倾听群众呼声,关心群众疾苦,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(三)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。 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。
(四)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。
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,依法维护群众权益、规范信访秩序。
(五)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。
多措并举、综合施策,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,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第六条
各级机关、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,做好信访工作,认真处理信访事项,倾听人民群众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,为人民群众服务。